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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权选择同性爱人 (此文已搬到新家)

博君 @ 2008-01-18 23:00:53

由阅读一篇有关同性恋文章后,所产生的一点点怪念头——
       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道路,处置自己的人生。我不是同性恋者,但是,我理解同性恋者,那时他们(她们)的权利。若是非叫我表态,我要说:我赞同这个社会中,应该有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,注意我指的是“男性”;可是,我不赞成在中国社会里,有女同性恋者的存在。嘿嘿!因为这样,更符合象中国这样既现代又传统的社会现状。

       目前,中国男女比例失调现象很突出。据最近国内一份统计资料显示:“90后”出生的孩子,在十年后,逐渐进入结婚年龄。到那时,将有1800万的小伙子要打光棍。这种状况,今后可能会越来越严重,这已是不争的事实。然而,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的国策,短时期内不会改变。因此,我以为:若能使国内的男同性恋者,获得社会和法律的认可,将是解决男女比例失调的一个非常合理的途径。至于女同性恋者嘛,我觉得,如果她们非要选择同性爱人,我也管不了。所以说,即使是在目前越来越进步、越来越包容的社会里,还是鼓励她们向双性恋者方向发展的好。这完全是为了国家的前途、人民的利益、建设和谐的社会,还是尽量的接受异性爱情吧,求求你们啦!

类别:奇谈怪论   202次浏览   7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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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安李乐
安李乐 @ 2008-02-27 21:13:11 评论
男性同性恋,利国利民     解决了男女比例失调  还能支持计划生育
远山
远山 @ 2008-02-12 00:28:18 评论
中国对此事不太敏感,外国就不行了,我看了篇性道,要是两个同性合租一间房子,会有同性恋嫌疑.警察要管的,相反却什么事也没有.
野菜生活
野菜生活 @ 2008-01-20 16:57:16 评论
我接受!
作者回复:我想,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,接受的人会越来越多地。
翡冷翠
翡冷翠 @ 2008-01-19 22:46:02 评论
哈,你开始忧男忧女啦,不过,同行恋是肯定的了,没有办法,我们都是儿子哎,苦了......
作者回复:哈哈哈~,就是的。早点下手吧。顺便也给我儿子提前订一位啊!!!
琪雅
琪雅 @ 2008-01-19 00:36:39 评论
那是社会发展的问题,由不得我们个人约束了的.
作者回复:还是养女儿好啊,小伙子有的是,随便的挑吧!
薪宇盛世
薪宇盛世 @ 2008-01-18 23:43:48 评论
我晕倒!同性爱情或许在下个世纪才可以被接受吧!我觉得那应该比共产主义要简单点!哈哈!
作者回复:几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,都有人提过议案的。只是均被拒绝审议。慢慢来吧!
惜爱
惜爱 @ 2008-01-18 23:20:00 评论
我支持!可是不要误会哦,俺可不是同性恋,呵呵!
作者回复: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呀!嘿嘿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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